
记者从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举办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研讨会上获悉,为了规避经纪公司为绕开资金监管而诱导买卖双方进行自行划转的行为出现,从6月15日起,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的房屋,买卖双方一旦选择“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方式进行房款的转移,房地产经纪机构则无权代办该房产的产权过户手续。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规定斩断了不规范中介在代办过户环节中伸向交易资金的黑手,有利于进一步保障买卖双方权益。
在日前中介行业协会举行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研讨会上,北京市建委副主任苗乐如表示,至6月13日,北京市共有102家机构申请办理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备案手续。通过备案手续的有92家(66家房地产经纪机构、26家交易保证机构),其中34家机构已与银行签订了划转合作协议,并缴纳了100万元保证金。市建委相关负责人指出:这些房地产经纪机构下设的分支机构数量已达1000多家,其成交量约占全市成交量的50%,这一数据表明,全面推行资金监管政策的条件已经成熟。
资金监管并未限制消费者选择权
针对在试运行期间全市通过“专用账户”划转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总量不多状况,建委相关负责人认为,其原因有:一、此项政策执行时间较短且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政策改变了原有的存量房交易市场操作流程,消费者、房地产经纪机构、交易保证机构、各商业银行对新事物和新流程必然会有一个认识和磨合的过程;二、有部分消费者基于买卖双方的信任关系采取了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操作方式。
该负责人表示,资金监管的根本目的是杜绝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自有账户进行划转,并未限制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自行交易也可选择资金监管
针对买卖双方选择自行交易就无法采用资金监管的错误说法,本次研讨会明确了“不论是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成交还是自行交易都可以进行交易资金监管”的这一概念:即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的房屋,买卖双方也可以选择“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方式进行房款的转移,但采用这一操作的买卖双方则不能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办产权过户的手续。
这项条款主要是为了规避经纪公司为了绕开资金监管而诱导买卖双方进行自行划转的行为出现;同时,买卖双方自行成交的房屋也是可以进行资金监管的,只要选择一家开立“专用账户”的经纪机构或保证机构就可以对交易资金进行监管,这一条款也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各类房屋交易者的资金安全。
此外在自行交易时,交易双方一般都会比较谨慎地选择自行过款方式。通常会选择银行托管,银行托管与资金监管类似,既有第三方账户避免房款在经纪公司“沉淀”,保证房款安全,同时划款时间节点相对资金监管有所提前,因此买卖双方选择意愿较高。
卖方领款不受制于买方
研讨会议中,周宗楚副会长针对办结单的领取操作做出了详细的解释:由于划转流程规定买方领取产权证、卖方领取办结单,部分消费者误解为买卖双方同时到场才能办理双方的领件手续,但实际只要权属部门通知买方可以领取房产证时,卖方即可领取办结单,无需双方同时到场,这就杜绝了因为买方延迟领证而耽误卖方领取办结单的情况发生,即卖方不再受制于买方的个人行为,从这一角度考虑由于卖方领取办结单的时间有了保证,也就意味着其能够第一时间领取到交易结算资金即存于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内的房款;
市建委副主任苗乐如强调,随着7月1日网上签约及网上办理转移登记制度的实施,市建委下一步将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执法、监察力度。中介协会也将会更多地为各方搭建共同交流的平台,一起推动资金监管和网上签约制度的顺利施行。
责任编辑 胡莲/美术编辑 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