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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商品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标明楼宇之间为绿地;入住后,绿地竟然变成了地下车库。张家口桥西区某小区200户业主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日前,这起涉及业主利益、外地开发商利益以及政府行政行为公信力的行政集团诉讼案,被桥西区法院运用协调手段在诉前成功化解。
2005年5月起,李志刚等200户业主在桥西区某小区购买了某外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住宅楼,并陆续入住。2007年5月,业主发现当初购房时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承诺的楼宇之间规划的绿地竟然变成了半地下车库,业主认为该绿地应该属于业主共有,建成半地下车库属开发商严重违约,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他们多次找到开发商进行交涉要求拆除车库,还业主绿地;而开发商认为建半地下车库是经市规划局批准建设的,有合法手续。双方多次交涉未果。2007年10月,200户业主以张市规划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张市规划局的规划许可,拆除该建筑物,建成绿地,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桥西区法院在收到业主诉状后,数十次主持召开了业主代表参加的协调会和业主会,指出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诉前调解的有利因素。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工作,依法、依情、依理,最终开发商同意对200户业主进行补偿,拿到补偿款的业主表示不再要求起诉或上访,使案件在诉前得到圆满解决。
记者刘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