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丽园“维权门”事件引发的思索
2006年12月8日,经过7天的业主投票,南京新鸿运物业公司以最高628票成为美丽园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据业委会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投票共发出选票803张,回收有效选票736张,超过全体业主1378户的一半。12月10日凌晨,新鸿运物业公司与原物业鸿铭物业公司工作交接完毕。随着新物业的入住,美丽园物业纠纷事件告一段落,但关于美丽园引发的思考却刚刚开始。
业委会:维权不能越俎代庖
回放:在整个事件中,美丽园业委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和其他业委会不同,美丽园业委会由大学教授、律师、会计等社会精英组成。他们的维权方式也和以往贴大字报、搞游行、闹展会等“初级”方式不同,而是邀请律师等专业人员对美丽园物业费进行审核,采用司法手段挤掉其中的“水分”。可是鸿铭物业使出一招突然消失,就把业委会推上了矛盾的“风口浪尖”,“罢免”之声四起,是什么原因让业委会在一时间被“自己人”反水呢?在整个维权过程中业委会又犯了怎样的错误呢?
反思:作家北野认为,美丽园业委会对自己的定位发生了偏差。其实业委会不是权力机构,而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于业委会的定位,很多人在理解上都存在一个误区,认为业委会是一个维权组织。而事实上,业委会并非维权的委员会,而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召集业主开会的“人”。如果业委会不开会,就意味着没有尽到自身的责任。从鸿铭撤出之后,有600多位业主提出罢免业委会来看,美丽园业委会并没有开会与业主们进行沟通。从很多小区的情况来看,业委会大有转变为权力机构的可能。如果转变,那么,就已经与业委会最初的职责相背离。
此外,业委会应当对全体业主负责,而不是替全体的业主做决定。从美丽园来看,业委会并不清楚业主们需要什么样的物业服务,因为至少有相当一部分业主需要鸿铭物业提供的服务标准。美丽园业委会认为业主需要的是挤掉物业费中的水分,所以业委会在没有对业主进行全面调查的情况下,就提起物业费诉讼,导致最后被部分业主反对,险些被“罢免”。
所以,当多数业委会因为维权而成立之后,业委会应当做些什么还应该更多倾听全体业主的意见,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