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管理行业从诞生之日起,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事件就没有断过。这是因为物业管理服务活动涵盖了房屋维修、设备保养以及个性化服务等诸多方面;同时,业主入住后不少开发商不履行售房时的承诺,由此导致了很多物业与业主的纠纷。而在实际生活中,业主维权更多凭借一腔热诚,在这样的情况下,极容易使维权走进误区,给业主造成更多的损失。下面就向大家分析几种常见的维权误区,希望能对业主们维权有所帮助。
误区ONE用侵权手段维权
在维权过程中常常发生这样的情况:堵塞小区出入通道,甚至堵塞公共交通,对其他业主的通行权利甚至对其公共利益造成侵害。去年底东恒时代的一些业主认为开发商对地下停车位定价过高,协商未果,就用汽车堵塞了小区北门,给其他业主生活造成了影响。
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杨曙光律师指出,这种维权往往导致在和一个对手维权时,却造成对其他业主权益损害和正常生活的侵扰。这种维权的结果,使得维权者顾此失彼,甚至可能因小失大。
误区TWO用“双败”方式维权
北京仁和律师事务所孟宪生律师指出,为了达到维权目的,业主们常常在小区内部刷标语,贴大字报,在售楼处静坐等待行为。业主们希望以这种方式告诉前来看房买房者:“这小区有问题。”从而影响开发商卖房,迫使开发商妥协,满足业主们的维权要求。
该种状况的直接后果,是以维权为由拒交物业管理费,管理费的缺失必然导致物业管理活动的缺失,造成生活质量下降。结果往往是影响了项目的美誉度,造成房产价值的损失。而开发商也容易产生“鱼死网破”的心理,彻底放弃和业主对话,最终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