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管你是赞同还是反对,新政就这么势不可挡的来了,现在能做的就是适应它和完善它。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立场和想法,但从这些杂七杂八的声音中,可以看出人们对当前地产的思考,其中对新政的挑剔不乏真知灼见,而您又是怎么看待新政的不足或缺位的呢?
关键词 高价地
在政策出台之前的那些对未来持良好预期,从而拍出的“天价地”该怎么办?前段时间,房地产市场形势一片大好,对良好形势的预期使很多开发商在拿地的时候不惜成本。而这些开发商在拿地的时候,中标的规划方案是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的,这其中,不乏以大户型为主的规划方案。在规划方案得到认可的前提下,开发商高价拿到了土地,但并未在新政策实施之前取得施工证,这样,就面临着一个问题:这些项目必须满足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70%的新规定,他们不得不重新规划。
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开发商与政府签定的土地出让合同是真实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在这个合同里,政府承诺了开发商可以按照中标方案的规划设计进行开发,而开发商也因为有这个承诺,才投入巨额资金拍地。一个政策下来,政府就要求开发商更改规划,这是不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呢?行政行为在与合同法有冲突的情形下,哪个优先?高价拿地,却面临着改规划的开发商,该何去何从?——某经纪公司负责人
原来拍卖的土地,现在根据新的建设标准如何调整?政策的实施具有一定滞后性,新旧政策之间如何衔接?并且平稳过渡?
关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建设标准,在城乡结合部如何执行?如何跟土地政策挂钩?——北京中运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丽萍
关键词 口子
每个政策都会留口子,这次对于90平方米的标准,也留了余地,九部委政策里规定,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等特殊城市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申请调整标准。如果北京申请调整为110平方米,更符合实际情况;如果最终定为90平方米,可能将有80%的项目要重新调整设计图纸了。——某建筑设计师